2019年1月24日 星期四

政治審查後守靜篤

三聯政治審查事件,其實不那麼令人憂心,當事人或爆料者的態度反而一直困擾著我。不過,多說無益,有人說救救大人,晚生只記掛《大學》之道。《大學》者,大人之學問也,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猶需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至於梁文道的順豐事件,似乎翻出更多問題。或許有人說梁文道大驚小怪,他就反應甚大,在專欄擺出一副可憐相,說甚麼原來大驚小怪有錯,順豐審查沒有錯,但晚生總不信評論者會顛倒是非,縱認為大驚小怪有錯,也不會離譜到支持順豐政治審查。問題在於大家那一種早知如此的心理,梁應該是為此生氣,李達寧更大罵香港大眾犬儒,覺得見到政治審查不可以習慣,不可以因早知如此就愛理不理。犬儒固然不妥,但罵順豐又是否正確?

梁文道要求順豐解釋,李達寧要破口大罵,但正如晚生之前所說,作政治審查的是中資機構,形同黨國機器,除非那公司不在中共之手,否則發泄怒氣在其身上不會有用。無用不等如不對,饒是如此,梁李之流,掛著知識分子牌頭,出言揮筆皆可左右輿論,難道就應該只帶領大家作情感宣洩罷了?晚生嘗建議大家不用順豐,因愚以為當務之急乃沉著應戰,致虛極,守靜篤,大驚小怪無補於事,實不足取,只叫人痛詆極譭更非知識分子應做之事。怒斥順豐,要求順豐解釋,客觀效果都是寄望順豐改善,但這明明不可能,浪費大家心力,主觀意願更非常可能是力圖挽救順豐,因為愛之深,責之切,打是情,罵是愛。如果不對順豐心存任何幻想,那就根本不需責之罵之 ; 相反,動用氣力大加撻伐,或多或少總在期盼順豐明天會更好。

2019年1月22日 星期二

不作空言譴責政治審查的偽善

三聯書店政治審查關詩珮博士學術文稿剛剛事發,近日又爆出梁文道先生在台寄書被拒的新聞,看來壓制思想、表達自由之風已吹到大家身邊,無處不在。當然這是存在已久的事實,實不需如何驚訝,中共厲行言論、出版之監控過濾,此乃人所共知,香港主權移交多年,社會文化都落入極權之手,大家以為閒來無事看本圖書、旅行各地運些貨物是日常生活芝麻小事,可以在角落裡自由自在,那便太過天真。如今問題,只是怎樣應對這些政治審查。

想黃念欣博士對關博士文稿遭禁義憤填膺,否則不會在其專欄博客評論事件,又說進行了一些聲援抗議之事。黃博士希望「救救大人」(指編輯),因編輯可能無辜。晚生無意苛責在三聯或中華、商務等其他中聯辦書店工作的編輯,或者他們已盡一切努力抗拒政治審查。這出版業的行頭也許狹窄,如果要求他們為一點骨氣脫離三中商,到別家出版社打工,自非易事,亦太不近人情。(當然真心投身政治審查大業的編輯,就情無可原了。) 在三聯政治審查事件中的「大人」,其實尚有一班明知有審查仍繼續投稿、滿口仁義道德但卻毫無勇氣風骨的文人學者。(籠統而言,不是指關、黃二位。) 替中聯辦鬻文賣命,摧眉折腰事權貴,其身不正。這些「大人」,多是文名卓著的作家,絕對有選擇出版社的資格,命運就掌握在手,不像那些迫於無奈要維持生計的編輯,甚至於加劇政治審查和壓迫之事上,不可謂清清白白。(可見晚生先前文章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115/59145696)

關博士後來回應事件,聲稱想在自己成長的地方出書,然而她不是已經在香港的牛津大學出版社出了一本學術論著嗎?投稿三聯的因由,頗令人不解。無論如何,如果一個作者明知中聯辦書店是這個模樣,接著遭到審查,然後覺得受辱,或激發到身邊友人叫屈喊冤,甚或引起香港罵聲一片,歸根究柢其實是自取其辱。那如何對付三中商呢?劉細良先生早前在專欄文章說,學者不要把研究交付黨企出版,市民不要買那些出版物。(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114/20590384) 晚生同意學者應另投稿別處,更進一步,可能其他(有良心的)作者都不投稿予黨企,但要市民不買三中商的出版,就得視乎一眾文人學者「腰板挺直」的決心。如果關博士大作順利在三聯出版,研究翻譯、文學或有興趣於這方面的人就難以不買那本著作,我想那研究總是有點成果的,不然不好出版,那麼志趣在此者豈能無視這書呢?到圖書館借閱,還不是得讓政府花費公帑向中聯辦書店購書?唯今之計,所有文人學者,眾志成城,共拒剝削欺壓機構,皆不投稿到三中商,讓該處只得「一帶一路」、「改革開放」、「大國崛起」等出版物,終於無人光顧。

梁文道先生在其專欄揭露順豐快遞在台灣審查託運者的書籍,事源他下榻的酒店僱用順豐替他速遞書籍回港,但順豐看到那些書後拒絕運送,梁先生要求順豐解釋。(https://hk.lifestyle.appledaily.com/lifestyle/columnist/%E6%A2%81%E6%96%87%E9%81%93/daily/article/20190113/20589663) 專欄文末又提到他與酒店職員的對答,梁先生說香港無禁書的法令,酒店職員支吾以對。然而愚以為這未必是因為酒店職員以為香港有著同大陸一樣的禁書法令,他可能只是被梁先生質問得啞口無言。實在,你告訴他香港無禁令,他可以回答甚麼呢?因為政治審查書籍的,並非那家酒店,而是順豐,如果他不知順豐拒絕速遞那三本書的原由,你要他答應你甚麼呢?

梁先生最後感嘆,一國兩制可能已推行到台灣,但是晚生始終覺得台灣就算向大陸靠攏,還只是在經貿層面遷就大陸,一言以蔽之,正是「向錢看」,梁先生不也說那間酒店因陸客增多而轉用順豐嗎?一國兩制已推行到台灣之說,有點誇張。香港人在九七前開始靠近大陸,我等實在不好意思話人。怪罪於酒店可能太過,指責台灣社會甘心接受大陸控制就扯得更遠。香港人還是老老實實、誠誠懇懇力勸台灣莫要被中共迷惑好了,我等憑甚麼可以直接要求酒店甚至台灣整體不要用順豐的服務?敦請酒店此後都使用別的速遞來運自己的書,似乎更為合理可行。

順豐雖有陸資、港資之分,但二者定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從來都應以大陸企業視之,所以投訴順豐要求交待,就如同抗議三聯一樣,徒費心機。難道大家以為這些形同黨國機器的公司會良心發現?也是有可能的,待到終有一日,這些機構不在大陸之手吧。因此港人對付順豐的方法,只有下定決心自己不再使用之,正如作者可以選擇中聯辦書店以外的出版社投稿。這次事出突然,梁先生應不曾料到那家酒店會用順豐,「非戰之罪」,不過如果明知順豐的大陸背景仍要乖乖奉上白花花的銀子,那與眼見出版社的幕後黑手為打壓思想、表達自由的中聯辦仍供稿不絕的作者又有何分別?

2019年1月21日 星期一

如何評論法官這個人?

上篇文章論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演講,本來題目尾段作 馬道立的法理(不)學(無術),內文亦有 法律界司法界的偉大的領袖、偉大的導師、 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我們心中最紅最紅的紅太陽 之語,至於為何刪去,無關重要,晚生只想談談讀過那文章的人的可能反應。

反應大概有二端 :
一、或太針對馬道立其人 ;
二、馬道立這樣說或有其道理,不應苛責。

第一,針對馬道立其人一說當然屬實,此文正是為回應馬氏所言而作。雖然題目稍作了更改,文中諷刺語句亦去掉,但 法無道不立 仍是把馬氏之名鑲嵌其中,作一拆詞遊戲,不無譏笑意味。那的確如此,法律離開了政治、經濟、社會,甚至乎道德,就是無根之木,法律制度也不能運作,馬官判案多年,豈會不知?所以他演詞中關於法官只處理法律問題一段,實是胡說八道。說他不學無術亦不為過,如果學過法理學,且深得其中三昧,就不會不師不宗任何學派,而其自說自話的一套主張,亦不符實況,那是徹頭徹尾的言行不一。至於偉大的領袖等 讚詞,用意彰彰甚明,馬氏身為香港法官之首,而法律界要贏官司,信不得不說中法官之意的陳詞,那錯誤的法律觀念定會荼毒/橫掃法律司法界,著實貽害蒼生。

第二,或許有人認為,馬道立說法律還法律,其他政治經濟社會問題掃一邊,是為了堵住中共港共之口,不要妄想用 政治正確 的事,如領土完整、愛國愛黨等,干擾法庭判案,大陸所謂的政治,可能是 紅色思想,不同西方/香港教育下作為政治理念 (political ideals) 的政治,馬氏這一段話是說給中共港共聽云云。首先,馬道立在那演講提到,評論案件需有理有據,要讀判詞 (當然他真正的說話不是這麽正面和建議性質,他在批評許多人不讀判詞就批評法庭法官)。那麼,馬氏欲要用以堵住中共港共之口的,不是晚生所斟酌有關法律本質的一段,而是演講中告誡大家不要無理取鬧辱罵法官的另一段。其次,馬氏如果想喻人提防中共的政治干預法庭判案,大可以說 (任取一種法理學學說,如德沃金的) 法庭在理解法律之時,會詮釋本港法律制度的整體,掌握香港法制的基礎原則,如人權、自由、法治、公平、正義等,以得出合理公義的法律規條。這樣便可堅定表達而清晰說明政治乃指政治道德,非係極權口中的暴政。又,就法理學而言,馬氏所言並不對確,即使有那麼崇高的目的 (要抗拒中共的政治威脅),也不能胡言亂語,明明他可以說既合乎法理學又能達到目的之論。

對馬道立 (或許多法官) 疑中留情 的態度,或多或少反映大家都當香港法官都是堅守法治的好人,只是中立而已,只是按 (極權所定的) 法律行事而已,晚生猜想,平庸的邪惡,大概街知巷聞,奉 (不義的) 法律而為,不就是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筆下的惡行麽?大家批評特首和立法會的中共傀儡議員時,何曾心軟?而今面對 (極權委任的) 法官,何事多了十分崇敬?當我等寄望法官可以抵擋極權的暴政,可以作公平公正的裁決,但彼等不斷 以地賂秦 出賣香港憲政人權自由,為何不要感到氣憤?選舉主任案、一地兩檢案絕對不應恁判,可以判得更好,例如擁護基本法不等如要推而廣之,又例如人大決定不等於人大釋法,但兩位法官都沒有盡力捍衛香港的憲政制度。正如行政長官、立法會議員可以為港人爭取很多事,如果這些傢伙不與中共同一鼻孔出氣,那麼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便是千真萬確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的 治港者 (用中共話語) 做不到應當履行的責任 (為港人謀福祉),就是抵鬧。

法無道不立——探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演講中的法理學

馬道立說:
「法庭的功能或職責不是裁決政治或社會議題(又或是經濟議題)。法庭不會偏幫任何一方,亦不會尋找某種中間方案來解決社會關注的政治、社會或經濟問題;而實際上,不論何時,法庭處理的只是其席前的糾紛所涉及的法律議題,別無其他。這一點對法官和明白法律的人士而言,固然清晰」。

那麽晚生不禁要問:甚麼是「席前的糾紛所涉及的法律議題」?問得明白一點:何謂法律?(What is law?) 「法律的本質」 (the nature of law) 乃係法律界或法理學者亙古以來爭議不休的問題,至今尚無定論。法律實證學 (legal positivism) 先驅奧斯丁 (John Austin) 正是透過追尋法律的本質欲以釐清法理學的範疇 (見其The Province of Jurisprudence Determined),儘管他的理論並不完美而且法理學或法律理論在其身後已有長足發展,如現今學者會討論作為法律理論的女性主義,但如果某人聲稱「只講法律」,那法律為何、甚麼是法律等問題,仍無比重要。

所謂「尚無定論」,非指目下沒有一個全面可信的理論或答案,只是法理學者各各分門別戶、開宗立派,誰也不服旁人之說,除前述法律實證學派 (當中又有分支:兼容(道德)的法律實證論 inclusive legal positivism 和獨尊法律的實證主義 exclusive legal positivism),德沃金 (Ronald Dworkin) 的法律詮釋論 (legal interpretivism) 或法律為整論 (law as integrity) 以及自然法理論 (natural law) 也是當今顯學。若我等以上述三、四套理論思考,根本無能得出馬氏之高論。

法律實證主義

兼容道德的法律實證論者會在理解法律的一些時候引入道德考量,法律和道德不是非黑即白、涇渭分明,至於甚麼時候才確認某道德原則就是現行法律,晚生在此不贅,因馬道立說甚麼法庭不裁決政治、社會、經濟問題,又說法官處理法律議題之外別無其他,於此可謂不攻自破。道德考量可能是政治、社會、經濟的問題,而法律可以包含道德,不能說是單純的法律議題。

獨尊法律的實證主義是晚生拙譯,(其實所有外文詞語皆為晚生亂譯,且多少帶有一己私見,請見諒,) 如此名之,蓋愚以為這門理論者在理解法律為何時,只根據「源頭」(sources) 而論,即如一個社會確認只有立法機關所訂的法例 (legislation) 才叫法律,那我等就只認定這個萬千規則的源頭,看這個源頭流出甚麼法律,當然在我等身處的這個社會,法官所造之法 (judge-made law)、習慣法 (customary law) 等也是法律的源頭。似乎馬道立所言非虛,法官「認法」(recognise something as law) 時,真只考慮法律別無其他,但這顯然不符現實,質疑獨尊法律實證論的人,每每要問:法官有時候會考慮道德問題,例如法外開恩予以輕判,那算甚麼呢?答曰:「法外情」(extra-legal materials 故意恁譯),如果法官考慮到非來自源頭的事情,那不過是思量法律以外的東西,法官可以亦經常這樣做。馬道立不會在獨尊法律為法律[1]者,如拉茲 (Joseph Raz),面前討得甚麼好處。

法律為法制之整體

德沃金說,我等理解法律,應該 (而事實上也是) 從整個法律制度著眼,要詮釋 (interpret) 整個法制及其所在之社會所有政治、社會、經濟、文化、道德原理原則 (principles),從而寫出切合案件的法律規則 (rules),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在詮釋過程中,給予人民「平等的關懷與尊重」 (equal concern and respect) 乃係判案關鍵。那麽,馬道立其實無可辯駁,我等自也無需多言。刻意把法律問題與政治、社會、經濟問題對立起來,似無法理學上的基礎。

自然法「天命最高」

自然法其實即是人造的世俗法律 (positive law/secular law) 之上的道德準則,或許有點宗教意味,但撇除其神聖一面 (divine law) 不論,如果我等同意世間有一些不可更易、賴以為生的道德價值和原則,諸如人權 (human rights)、自由 (freedom)、公平 (fairness)、正義 (justice),[2]那麼理解法律之時,就不可罔顧這些標準。「法律議題,別無其他」,馬道立大言炎炎,但在「認法」的時候,難道可以置一些道德價值和原則之於不理?菲尼斯 (John Finnis) 指出,當大家要接受一些規則 (acceptance of rules) 為法律的時候,就定然會思考究竟這些規則是否有理 (reasonable),其中必有評價 (evaluation)。

實在要多讀一點法理學

那法庭判案,實在有沒有作法律以外的考量呢?猶記得香港電視司法覆核案,上訴庭推翻原審判決,一方面聲稱法庭不作政策判斷,另一方面又肯定政府所謂「割喉式」競爭的理由,大法官有無考慮「經濟問題」,余不敢言也。又,近日老翁殺妻案,法官乃念犯人年老,予以輕判,當中有無道德和「社會問題」的考量呢?哈特 (HLA Hart) 重新演繹法律實證論所為何事?其一正是要廓清法律與道德之真象,以便大家批判不義之法,因為不義的法例或判決都是法律,所以大家絕對可以批評,甚至可以拒絕接受。拉茲也只是說法律自稱有權威 (law claims authority),但從來無講過法律自有權威,所以面對不義之法,大家絕對可以批評,甚至可以拒絕接受。菲尼斯當然會拒絕接受不義 (違反合自然法) 之法,因其無理。德沃金及奉行其理論者,在理解法律的時候,會因為社會長久以來秉持人權、自由、公平、正義等理念,並在必須給予人民「平等的關懷與尊重」的前提下,而「詮釋」出公義之法。判案不是填寫「白紙黑字」的「學生習作」。如果法官都多讀一點法理學,竊以為「人大決定等如人大釋法」、「擁護《基本法》要推而廣之」等「原則」不會如石猴憑空爆出。

推薦書目

Dworkin R, Law’s Empire (Hart Publishing 1998)

Finnis J,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 (2nd edn, OUP 2011)

Hart HLA, The Concept of Law (3rd edn, OUP 2012)

Raz J, Practical Reason and Norms (OUP 1999)


註釋

[1] 有論者認為法律實證論有點「套套」(tautological),如晚生所言予人這樣的感覺,實不是有意為之,而且拉茲 (Joseph Raz) 及其門生定會說這是誤解,無論如何,這不影響本文討論。

[2] 當然現代自然法學家菲尼斯 (John Finnis) 會說他堅持的七種基本的「好」(7 basic goods) 才是自然法的內涵,如人命、知識甚至宗教。

2019年1月16日 星期三

閒來無事見周公

在網上搜尋周策縱教授的資料,發現此篇
https://www.hk01.com/哲學/64246/周策縱-多產奇才的漢學大師-01-07

香港01的01哲學撰寫的文章,理應介紹哲學,或至少介紹哲學家,而介紹哲學家之時,應集中討論該哲學家的思想。那麼,晚生察覺到上述介紹周公的文章,其實甚有問題。(周公之名乃瘂弦先生所用,見<周公扛鼎>,瘂弦敘述他在威斯康辛大學留學時與周教授的交誼。)

首先,周公或許不是一個哲學家。他以漢學聞名於世,涉獵中國文學歷史文化,可謂經史子集無一不研究,當中尤以五四運動史,紅學成就卓著。所以,聽周公大名後,第一個反應,當不會是以為他是哲學家吧。

其次,晚生知道周公有研究中國思想與哲學(見《周策縱文集》下冊),但這是否足以說明周公是一個哲學家?勞思光先生評胡適之先生《中國哲學史大綱》,為有史無哲,有時候整理思想史哲學史,說明某思想家哲學家的歷史價值與地位,並不就是研究那些思想和哲學本身。

再者,作為一個介紹哲學的欄目,視周公為哲學家而作介紹也罷了,但沒有集中討論周公的思想和哲學,殊為不幸。

誰叫你為中聯辦寫書?

全文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115/59145696

《蘋果日報》和不少網媒都有報道新加坡學者關詩珮博士的學術文稿遭三聯書店政治審查而不予出版。晚生日前看中大學者黃念欣博士的博客得知此事,原來黃博士早前在其明報專欄已經寫過,但就有點抱怨那篇專欄文字刊出後未獲太大迴響。

眾所周知,香港最大的三間連鎖書店——三聯、中華、商務(三中商),由聯合集團擁有,而聯合背後就是中聯辦。此中千絲萬縷的關係,電視、報章、網媒早有追查和證實,無需贅言。那麼,今次政治審查事件,理應在大家意料之內。覺得驚訝的人,會否有點太天真?對於三中商,那明明白白是中聯辦的書店出版社,我等還可以有甚麼期望?

先不要講政治立場好了,單就三中商會審查書籍一事來說,所有作者都不應再向彼等供稿,除非身為作者也不尊重出版自由、思想自由、學術自由(那是對寫作這事極大侮辱和諷刺)。三中商會審查書籍並非甚麼新鮮事,一些佔中相關人士不也說過三中商不再為他們出書嗎?今次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何況關博士似乎不甚關心有無審查,沒有激動抗議,只是靜靜地另覓出版社。如果不介意、不重視出版自由、思想自由、學術自由,那三聯書店政治審查實在無關痛癢。
關博士的文稿為一學術著作,投給大學出版社不是較好嗎?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香港大學出版社、牛津大學出版社,應該十分樂意出版學術水平高的作品。三聯書店,乃至中華、商務,都不是以學術書籍聞名,其學術審查(peer review不是censorship)一定較學術書出版社遜色,甚令人懷疑究竟三聯本身(就出版業務而言)是不是一個出版學術書籍的上上之選。

明知三中商有政治考量,又了解其中聯辦背景,反對政治審查及或不滿中共的作者,仍不斷為這些出版社寫作,其實是助紂為虐,向極權靠攏。我想關博士書寫到六四,斷不會贊成這個殺人政權吧,而黃博士為是次事件如此忿忿不平,至少都會覺得政治審查是不公不義的吧。那就真是奇怪,這些為中聯辦寫書的人,許多是文人學者,但偏偏不懂得拒絕邪惡之事,已經不是要求他們公開反抗專制,只不過期望他們會抵制杯葛那個壓迫人民的機器,不要成為當中的齒輪和螺絲釘,竟然也做不到。在那裏出版書籍,不僅支持了中聯辦,也「資助」了它,它可是拿你們的書去賣錢呢!政權無恥,而你們也是同謀共犯。

實在很難叫人可憐你,只要一日三聯還是中聯辦的資產,一日甚麼抗議聲援都是徒勞,如果三聯作政治審查可恨,為虎作倀然後大義凜然又如何?

2019年1月9日 星期三

誰殺死了九二共識?

全文見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110/59124879

如果九二共識依楊照先生之言(見楊照台灣《蘋果日報》專欄https://tw.news.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09/1497126/),只是一種態度,代表台灣政府可以理性與對岸政權溝通談判,那蔡英文總統理當高舉之。

不過,最大問題還是中共扭曲了這個共識,說成是一個中國、一國兩制。晚生嘗說,現在中共勢大,全世界只會聽其言為準,那九二共識的內容就只得一個中國、一國兩制。不管國民黨(真心或假意)和政論家、時評員、知識人,如何竭力還原歷史或九二共識之真象,只會徒勞無功,台灣國力大不如前,無論在談判桌前、世界舞台上,均無說話舉手投足即成巨大影響的地方,再堅守一中各表,恐怕都無力回天,大家或是中共只知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一國兩制,別無其他。

兩岸溝通應當繼續,經濟、文化交流,皆大歡喜,但政局談判,似乎可免則免。秀才遇着兵尚且有理說不清,何況遭賊匪打劫?共匪、共匪,不是無因,中共本質就是無賴,橫行霸道。一、中共扭曲了九二共識,其實是撕破了這個共識,既然都只得一方願意作如此取態,那還有甚麼共識可言?二、沒有共識,就不用多談。三、台灣勢孤力弱,怎迫使中共妥協退讓(回歸九二共識)?所以不要談,談不了的。

再者,九二共識是否真的那麼理想、那麼可取?雖楊照先生說「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只是還原九二年會談的態度或精神,並以文字確定,使之作為大家多可憑藉的基礎,但中共一路以來,或這次習近平講話,都實實在在破壞了九二共識。一個中國由懸置主權問題的權宜說話,變成中共用來宣稱主權在手的利刃。原來九二共識那麼容易遭人濫用,是否要堅持之委實可疑。據台灣中央研究院吳介民博士考證,九二共識一詞是大陸唐樹備為回應時任總統李登輝的兩國論(大陸和台灣的關係是國與國關係)而妄自提出的,姑勿論九二共識是否包含楊照先生所講的九二年會談的態度(其實陳水扁前總統提過類似的「九二精神」),採用九二共識之語,其實已自覺或不自覺遷就了中共。由此可見,談論九二共識,一、永遠走不出中共版九二共識的陰影;而且二、一個中國始終在九二共識的語言之中,無論大家怎樣努力擺脫主權問題,釐清一個中國並非指主權在中共或只得中共一個中國,而是不理一個中國指哪個中國,只要確認了九二共識,也就肯定了一個中國,中共和世人都會以為台灣要高高興興回歸了。

花費唇舌跟中共下愚周旋於九二共識的真正意思,不啻對牛彈琴,與其使用中共話語作繭自縛,不如灑脫宣告九二共識已死,大方提出新的兩岸論述,或拆除九二共識的包裝,直道(九二年會談所展現的)理性溝通的態度。畢竟,九二共識之死,無論是中共甫提出這個詞彙即扼斃其中真正意涵,還是習近平近日一錘定音錘死了那理性談判的友善態度,兇手都是中共,台灣民眾埋怨於蔡英文也無濟於事。

2019年1月6日 星期日

不正常的中美關係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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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大學法學教授中國法專家孔傑榮(Jerome A Cohen)在BBC中文網發表了一篇文章,談論中美關係正常化40周年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6773109?ocid=socialflow_facebook

"在台灣的努力、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以及其他國家非正式支持下,台灣的人現在過得比1979年時更好,否則,他們可能仍然被蔣家國民黨所統治,而非在1980年代末開始發生連串事件,令政黨現在需要在更趨民主的社會中競爭。"

1. 言下之意,1980年代末 #臺灣 社會的抗爭,#鄭南榕自焚 那些慘劇,以血淚換來的 #民主 #自由 與 #解嚴 解禁都歸功於 #美國《#台灣關係法》和其他國家非正式支持?荒謬絕倫。所謂"台灣的努力",置在 #中美建交 的討論之中,可謂語無倫次,難道臺灣的努力是指臺灣有份促成中美建交,而其本身就自絕於天下?抑或是臺灣社會早已預視美國會離棄自己,所以努力發奮?將"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以及其他國家非正式支持",與"1980年代末開始發生連串事件"相提並論,有誇大外國幫助臺灣之嫌(其實有無真正實質幫助都相當值得商榷),更是抹殺了臺灣民眾自我打拼抗爭(如 #美麗島事件)的本土覺醒和先代賢哲追求自由民主(如 #雷震 #殷海光)的啟蒙影響。#孔傑榮 把中美建交與臺灣自由民主化混為一談,實有亂視聽,彷彿臺灣艱險奮進,乃是拜中美建交(臺美斷交)所賜,美國居功至偉,#臺灣人 享有今天的成就還需對美國甚至 #中共 感恩戴德。

"要重申當年關係正常化的智慧——我必須指出,我是美國在1966至1978年間致力與中國關係正常化的其中一分子,在建立外交關係後首兩年半,我住在中國,帶領美國學術及專業人士一同協助建立可信的法律系統,以解決文化大革命後的混亂。"

2. 我也必須指出,這裡沒有說明那個智慧是甚麼,通常我等講一樣事情背後的智慧,是指那樣做的目標乃至期望,期望 #中美關係正常化 令 #中國 成為民主自由的國家,而美國就成為使人類文明進步的莫大功臣以及 #亞太 地區群龍之首,一派雄心壯志 ; 當然孔傑榮沒有這個意思。只"解決文化大革命後的混亂",然後就沒有下文,竟能稱作"智慧",厲害厲害,佩服佩服。

"如果美國拒絶參與,而鄧小平失敗了,那麼這場失敗也會成為持續中國對美國懷抱敵意重要的一部分,結果可能令長期受苦的中國人民再次陷入混亂之中"
"而包括我在內,很多1972年便認識中國的人,或是現在熟悉中國的人也會認為,關係正常化為中國人民帶來經濟及社會福利上有巨大改善的機會。儘管,他們仍然在極為獨裁的體制下生活,無論在中國內外的人均想看到,中國除了在經濟和社會現代化方面外,也有政治上的改善,但事實仍然打擊了他們的希望。"
"如果歷史把事件推向另外一個方向發展,結果可能完全不同。如果在1980年代,中共領導人傾向自由派及進步力量的胡耀邦和趙紫陽,能夠與其他領袖保持關係,可能可以更有技巧地應付支持民主的示威者;又如果,鄧小平在1989年6月4日,決定不用武力鎮壓大型示威;又如果,總理朱鎔基成功帶領中國加入世貿後,又成為一個在黨內擁有全權的開明領袖?"

3. 既然講歷史的不同可能,為何當初認定美國不與中共關係正常化,"結果可能令長期受苦的中國人民再次陷入混亂之中"?"他們仍然在極為獨裁的體制下生活",說得好像事不關己一般,這是"無條件"的中美關係正常化帶來的苦況。然後那一堆不切實際的歷史幻想,在在都反映孔傑榮一廂情願懵懂無知,那麼相信 #共產黨,不知是天真還是白痴。

4. 胡趙被迫下台,美國可以出手阻止,堅持要與這兩位德高望重的國家領導人進行外交,否則中美關係可休矣,但美國沒有這樣做,孔傑榮更無如此建議。#六四屠城 美國與其他國家沒有堅持制裁中共到底,中共才會有恃無恐,肆無忌憚,行惡也不會有報應,自然更會為所欲為,草菅人命,打壓異己。#朱鎔基 本身開明不開明不談也罷,中共已然腐敗透頂,當年 #胡耀邦 #趙紫陽 合兩人之力,掌政財大權(軍權牢牢操在 #鄧小平 之手,無他同意,萬事不成),都無力回天,改革失敗,今日(或是千禧前後)何以可寄望於一人,又何以可寄望於只有財政外交權力的小小總理?

5. 孔傑榮對中國的分析與理解都非常膚淺,竟獲尊為 #中國通 #中國問題專家,委實貽笑大方。或許先生無自尊自大之意,但卻又經常不揣見識譾陋大放厥詞,指點中國事務,謀劃江山,不啻為害人間,遺禍千年。

6. 晚生想不明白,二戰後美國把日本幾近收為附庸,管轄/看守經年,蘇聯也將波羅的海諸國造成衛星國(這當然不是說蘇聯傳播極權共產主義乃正當行為),美國以及西方各國是不是也可以照版煮碗,乘中國遭共匪奪權歷劫數十載,百廢待興,助中國重建復甦,同時要求中共必需開放政權,實行民主選舉,建立法治制度,保障人權自由。當時中共命懸一線,或武力威逼,或經濟利誘,中共根本無可反抗,基本上是肉隨砧板上,也不是叫美國做壞事,既然孔傑榮說得那麽有智慧那麼漂亮,救萬民於水火,進而將自由民主政治強制施加於中國,才算合情合理,功德圓滿。

"我在1968年撰寫了有關中國刑事司法的書籍,當時正是文革的高峰,我當時提出,毛澤東在他國家引發持續的悲劇,最終會啟發起一些回應,促進中國人民及世界有更好的日子,結果也是這樣。"

7. 講得那麽虛無縹緲,"啟發起一些回應",根本是徒托虛詞,華國鋒兩個凡是都是一些回應啊,如果華國鋒強得把鄧小平葉劍英等人都剷除,中國沒有改革開放,只是局部結束文革,我想今天孔傑榮也無法這麽大聲自負。

也許,正如孔傑榮所言,中美關係正常化是成功的外交決定,那是因為中美關係正常化的目的在發展經濟各國謀利,而此目的顯然已經達到,但是如果中美關係正常化為的是建設公義社會,推進人類文明,維護世界和平,那這一段外交大事,縱非失敗,亦是錯誤。明明美國和西方國家可以做得更好,好讓中國脫胎換骨,涅槃重生,如今時機早過,已經恨錯難返,再包裝中美關係正常化為美事一樁,就是顛倒是非,不分黑白。

2019年1月5日 星期六

如何反對港大校委會主席任命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行政學系教授何式凝質疑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的任命,見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61551

短評見晚生臉書專頁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222255597987652&id=2220318494848029

"原來港大校委會成立了4人組成的「校委會主席人選顧問委員會」來決定校委會主席是誰。這 4 位權貴是誰? (1)李國寶 (副校監)(其實說出來不會有點尷尬嗎?阿哥是副校監,選了自己的弟弟做校委會主席!)(2)校長張翔;(3) 梁高美懿 (司庫);4) 楊紫芝 (只有她是校委互選出來的代表)。學生會早前邀請委員會出席公開一意見,當然是遭委員會拒絕。大家看見這個名單,真的不覺得有問題?"

1. #李國寶(兄)有份決定 #李國章(弟)為 #港大 #校委會主席,當然問題極大。一望而知,此中有偏私之嫌。可是,晚生相信李國寶有申報親屬關係,而這委任小組全部委員都通過接納容許這親屬關係的存在,李國寶自也無需退位避席。這彷如一家公司的董事會通過接受(#ratify)某一董事違反 #受信責任(#fiduciaryduty)的行為,那董事就大搖大擺,安然無恙。

2. 不過,#香港大學 是一所 #公立大學,一切事務應受公眾監察,處事程序應該公平公正公開,而且 #校委會 中代表學生教員校友(即港大社群,如公司股東)的 #校委 明顯不足,那個所謂校委會主席人選顧問委員會更難代表港大社群,是否可如股東委任的董事"赦免"違反受信責任的董事,"赦免"有偏私關係的委員,實在成疑。簡言之,批評此次委任校委會主席苟且之事的層面有二,#行政法(#administrativelaw)#程序公義(#proceduralfairness)#自然公正(#naturaljustice)以及公司法私法類比。

#校務委員會 #HKU

3. 何教授或其他抗議李國章續任校委會主席的學生教員校友似乎都著重評說李的人格品德,能力見識和行事作風,大力非議,這本無不妥,然而效果不甚顯著。李國章依然故我的乖張狼戾,大家日復一日的咬牙切齒,結果甚麼也沒有改變,倒不如試按程序公義或受信責任把前者拉下馬來。晚生想起幾年前,政府委任錢大康作浸大校長,學生非常激憤,抨擊喝罵,但還是甚麼也沒有改變。其實,當日是否可以錢大康學術水平不及陳新滋為由阻擋之呢?大家心知道公平正義,高尚情操,就可以了,現實一點的理由和手段可是當前應急所需

2019年1月4日 星期五

灰港

原文發表在臉書專頁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221974704682408&id=2220318494848029

寫在一個霧霾漫天,出門但覺呼吸困難的日子。

大陸叫霧霾,香港舊時叫煙霞,但一國兩制多年,中國融合,不講霧霾,旁人不明白所指何也。北京霧霾嚴重,大陸才不理你香港空氣質素壞透,話之你窒息而死,它也樂見你鋪天蓋地風沙煙塵,就是不讓你安然無恙,平白無事也要搞到你不得安寧。為甚麼你可以呼吸舒暢,為甚麼你可以自由民主?它說。

因香港與深圳接壤,那大陸工廠傳出飄來的空氣污染物,似為香港獨有,而臺灣則不用害怕,但,現在不是有大陸死豬飄流到臺灣嗎?一國兩制下,這統統都得忍受。港共政權會替中共隱瞞撒賴,甚麼大陸傳來空氣污染都推得一乾二淨。死豬自然不關大陸的事,非洲豬瘟嘛,所以死豬都是從非洲飄洋過海浮過來,總之大陸是人間淨土,極樂世界。

一國兩制下待宰港豬的心情就如天色一般灰濛濛。

#中國 #香港 #中共 #港共 #霧霾 #一國兩制 #豬瘟 #死豬 #臺灣 #港豬

2019年1月3日 星期四

哲學教授的感受、評論與潛在的以偏概全


去年十月底,王偉雄教授在臉書上對西西《我城》卷首第一句表達鄙棄之情,[1]引發鄧小樺女士回應反駁,[2]但晚生越想越覺奇怪,那場爭辯使人大感困惑,後似無來者道破其中問題。

王教授臉書帖子原文為:「【執著】我從未讀過西西的作品,但有一本她的《我城》(記不起如何得來)。近聞她獲得一個美國的華語文學獎,於是好奇之下翻開這本小說,但讀了一句便興味索然。《我城》的第一句是:『我對他們點我的頭。』我完全接受不了這樣的中文,所以沒有看下去。這是我的執著,不是對西西作品的評價。」王教授只是抒發讀後感(儘管沒有讀完全書),談不上議論,而他亦自明言此非「評價」。那便好了,大家如何說之以理也是多餘,人的喜惡口味許多時候無需理由或充分堅實的理由(王教授大概要指正晚生,他有說出理由,就是「我完全接受不了這樣的中文」),是直觀坦率的感受,所以就別人一句喜惡的言說大講道理,恐怕有點糊塗混帳的意味。然而,王教授竟不以「抒發情感」了結事情,逕提出實質論點,又找出西西和為西西辯者不少作品「引經據典」指點一番。[3]王教授常以分析哲學家之姿談論香港政經文化大小事務,豈會不知最簡單直接平息是次爭拗的方法,乃「分析」自己的言辭,並稱「這是一己私見,不是評論」?正是「你有你喜歡西西,我有我不愛西西」。(請恕我用了西西的「句式」,王教授可能「完全接受不了這樣的中文」,但文氣所至,不欲另作表達,希望語意尚算清晰。) 因王教授就此加入了如何評鑑西西的爭議,那麼糊塗混帳者,難免移形換位。

晚生見識譾陋,不好說文學評論的對錯,只知有人接受「現實」,有人嚮往「浪漫」,有人沉迷「魔幻寫實」,遣詞造句方面也有人忠於教科書一般的刻板文字,亦有人不甘平淡而創新寫法務求活潑跳脫。不過,王教授如此批評西西,實有負分析哲學家之名,予人「不外如是」之感。他說:「近聞她獲得一個美國的華語文學獎,於是好奇之下翻開這本小說,但讀了一句便興味索然。」本來高談闊論自己如何厭惡西西的作品,無可斟酌,詎料王教授以西西獲獎作引入,那言下之意頗為明顯——「西西不值得獲獎」。(若王教授無此意思,其言論本身亦令人誤會。) 論及「西西值得不值得獲獎」,自然應該讀盡西西的作品才可公允回答。看一本書的「好壞」,都不應只執著一句來大造文章,更何況評論一位著作等身的作家?換言之,你看到《我城》第一句寫得不堪入目(就當事實如此),而或明言或暗示全本書都不可讀,實乃無知偏見;以一位作家諸多作品的一本其中一句批評她不值得獲獎,更是以偏概全的極致,掛一漏萬,無以復加。

那麼晚生是否也以偏概全,謬評王教授呢?晚生但覺王教授「不外如是」。我等說某人不外如是,通常是在耳聞目睹那個聲名顯赫的人行事粗疏失當的時候,「不外如是」不是對某人整體完全的評價,大異於指稱某作家不應獲獎,那個要求評論者起碼遍覽該作家的作品才頒下判辭。王教授()誤作以偏概全之論(晚生不敢斷言,抱著獲得旁人澄清解惑的希望),難不叫人嘆曰:「不外如是」。王教授若還有興致,大可據西西《我城》第一句的「缺失」,譏諷她原來也不外如是、不過爾爾。

[1] Wai-hung Wong, ‘Wai-hung Wong’s Facebook post’ <https://www.facebook.com/waihung.wong.666/posts/10215709504304472> accessed 3 January 2019.
[2] 鄧小樺, ‘始自西西《我城》的一些追溯文學觀點與個人澄清 | 鄧小樺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https://thestandnews.com/culture/%E5%A7%8B%E8%87%AA%E8%A5%BF%E8%A5%BF-%E6%88%91%E5%9F%8E-%E7%9A%84%E4%B8%80%E4%BA%9B%E8%BF%BD%E6%BA%AF-%E6%96%87%E5%AD%B8%E8%A7%80%E9%BB%9E%E8%88%87%E5%80%8B%E4%BA%BA%E6%BE%84%E6%B8%85/> accessed 3 January 2019.
[3] 無袋子, ‘香港文壇假大空? | 讀者投稿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ulture/%E9%A6%99%E6%B8%AF%E6%96%87%E5%A3%87%E5%81%87%E5%A4%A7%E7%A9%BA/> accessed 3 January 2019.